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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旅发[2012]59号
【颁布时间】 2012-05-20
【实施时间】 2012-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要根据不同类型旅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利用宣传画、板报、座谈会、咨询、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上岗、持证上岗制度。以参加旅游行业安全技能大赛为契机,推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应急技能,不断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与应急救援水平。

  九、建立完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加强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

  建立预警预报制度,针对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集中多发的状况和季节、气候等影响因素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严防引发旅游安全事故。要督促旅行社,积极引导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险,以提高保障能力。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及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十、强化重要节假日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坚持假日值班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在“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提前介入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节日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和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各旅游企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按照《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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