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地方性资助工作蓬勃开展。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对资助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地方财政也高度关注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建立了助学金制度。如鸡西市2007年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和通勤生伙食费及交通费补助工程管理办法》,同年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和通勤生伙食费及交通费补助工程”,覆盖市直、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及通勤学生。市直学校补助伙食费、交通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学校补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贫困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补助伙食费27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伙食费370元。贫困通勤中小学每生每年补助交通费360元。2011年惠及贫困寄宿生和通勤生3352人,发放补助资金116.887万元。另外,鸡西市教育局向各校转发省关于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文件,要求在各校在发放免费教科书的同时,教育学生节约资源,爱护课本,在每本免费教科书上印上“爱护书本”、“免费循环使用”字样,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不乱写、不乱划、不标记、不署名,保持课本整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黑河市制定出台了《黑河市关工委特困学生捐赠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市政府每年投入10万元,资助在校特困学生及伤、残、病、家庭突变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元。2011年秋季学期共资助132人,发放资金3.96万元。爱辉区政府自2007年,成立“贫困助学基金”,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2011年资助学生250人,生均400元,资助金额100000元。北安市财政及社会捐助1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35人,按照小学每生400元、初中每生600元标准,资金用于补助贫困学生交通费用。五大连池市制定了“特困生助学基金会”,市财政、民政局分别捐资3万元、1万元 2011年秋季学期总资助金额为4万元。共资助人数108人。2011年,逊克县制定了《中小学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县政府安排补贴资金,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及其贫困的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300元,资助人数29人,资助金额计8700元;中学每生每学年600元,资助人数31人,资助金额18600元,共资助人数60人。 五、省、市、县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机构对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检查情况 1.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断提高对资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各级资助机构77个(全省共有市县78个)其中,有编制单位占67%,资助范围的日常工作且全部实现了归口管理。在机构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省级资助中心把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作为认真贯彻和实施国家级地方资助政策的有效保障定期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上岗培训,促进了全省资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加强免费教科书及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我省出台了《关于包(蹲)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并由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七厅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连续两年对全省农村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免费教科书、寄宿生补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力促进了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2010年10月,省教育厅联合省政府采购中心合同监督处、黑龙江出版总社财务科及教材科组成调查小组,就免费教科书征订、供货、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验收,并认真听取相关地市教育部门及新华书店负责人工作汇报,采取访问形式,同当地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座谈,及时解决免费教科书征订、采购及发放等环节出现的问题。2011年9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成检查组,采取各地自查和省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比照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调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人数,核实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情况;重点检查了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的真实性、开课与使用教科书是否一致及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配套、落实情况。 3.规范市县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市县在实施学生资助工作中,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具体工作,强化了资助政策的宣传。如鸡西市制定了《鸡西市学生资助工作量化考核评价细则》、五大连池风景区制定了《五大连池风景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班会、家长会、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宣传政策内容;制定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委派专人负责免费教科书征订、验收、发放以及回收、后期循环教科书的管理及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分配、发放等工作;严格资助申报和审批程序,深入家庭、村居委会实地调查,询问拟定受助学生及家长情况,确定、核准贫困生资助名单,实行严格的公示和审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