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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
【发文字号】 财建函[2012]12号
【颁布时间】 2012-05-11
【实施时间】 2012-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

[接上页]
三、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总体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分年度实施进度安排等。

  四、资金使用方案

  包括:总投资额、资金筹措、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等。

  五、项目实施目标

  包括:能否满足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地数量,技术标准、海洋生物资源存储量、提供服务情况等。

  六、项目效益分析

  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

  

  附件5-2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汇总表(2012-2015年)

  (示范省份和所辖计划单列市分别填报)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实施内容总体目标(描述)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
1                      
2                      
……                      


  

  附件6-1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编制提纲

  


  一、概述

  1. 项目名称。

  2. 项目背景。包括:项目位置和范围、项目海域资源环境现状、项目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项目内容和规模、未来规划情况等内容。

  3. 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4. 项目概况。

  5. 项目依据。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4. 项目实施与发展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系。

  三、项目的主要内容与技术指标

  1. 项目的主要内容

  2. 主要技术指标。

  四、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进度安排

  1. 项目实施条件。

  2. 项目进度安排。

  五、项目的组织管理

  1. 项目组织设置。包括项目领导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技术指导单位等。

  2. 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六、经费预算

  1. 经费测算依据。

  2. 经费预算。

  3. 资金筹措及年度使用计划。

  七、效益分析

  1. 生态效益。

  2. 社会效益。

  3. 经济效益。

  八、结论

  

  附件6-2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汇总表(2012-2015年)

  (示范省份和所辖计划单列市分别填报)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任务归属(省/计划单列市)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实施内容总体目标(描述)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总投资申请中央补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
1                       
2                       
……                       


  

  附件7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承诺书模板

  


  为加快推动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特色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核心竞争力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发展集聚区,××省(市)人民政府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支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平台,建立省(市)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区域布局。同时,创新支持方式,加强与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二、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投资计划和预期目标,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确保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四年后,本地区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本地区研发投入达到××,实现税收××(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完善)等。

  三、按照产学研一体化要求,统筹好相关政策资源及政策成果的应用,加强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市场培育等产业创新链条的衔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有关资金按照批复要求专项用于实施方案内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五、加强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的跟踪问效,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跟踪检查,追踪问效,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财政部、国家海洋局。

  六、自今年起4年内,如区域示范项目无实质性进展或未如期通过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年度考核评估,将按照有关规定退回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本承诺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考核验收合格或实施期结束日止。

  

  
××省(市)人民政府(盖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备注:各试点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模板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增加,但有关原则性表述不得删减,有关完善内容须与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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