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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2]64号
【颁布时间】 2012-06-12
【实施时间】 201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圈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二)加快续建5个主城新兴商圈。在现有商业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和完善大渡口九宫庙、北碚缙云、渝北两路空港、巴南李家沱、江北嘴五个商圈。九宫庙商圈依托大渡口公园生态优势,建成生态式、休闲化的购物乐园,服务与辐射主城中偏西南地区居民。缙云商圈以嘉陵风情步行街为核心,服务北碚城区居民,辐射周边地区。两路空港商圈依托毗邻空港优势,建设成为主城北部展示重庆新貌的窗口,服务与辐射两路城区、机场过往旅客和主城北部消费者。李家沱商圈以旧城拆迁改造为契机,通过商业中心区、特色商业街、滨江休闲带的打造,服务巴南、辐射主城南部消费者。江北嘴商圈突出金融商务功能,坚持“高端、时尚、精品”定位,打造成为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核心区和重庆高端商务聚集区。

  

  (三)提升优化5个主城成熟商圈。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购物环境、集聚国内外高端品牌为重点,提升优化解放碑、观音桥、南坪、三峡广场、杨家坪5大成熟商圈,进一步增强聚集辐射能力,使之成为展示都市商贸繁荣繁华、汇聚传递现代时尚的主要窗口。重点是通过完善商圈交通规划、优化路网结构、整合停车资源、修建立体停车楼、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措施,提升商圈交通组织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实现车辆“进得来、停得下、出得去”,促进商圈的持续繁荣。

  

  (四)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商圈。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是联系主城、带动周边区县(自治县)、辐射邻省的重要节点。要加快万州高笋塘、涪陵南门山、黔江主城、永川渝西广场、合川南城、江津遗爱池核心商圈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地产商整体开发打造,吸引市内外更多大型知名商业企业入驻,着力培育商业大店名店,发展新型业态,完善购物消费功能,使商圈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形象展示的主要窗口,成为增强区域资源集聚辐射功能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商贸流通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引擎。

  

  (五)加快推进远郊区县城商圈建设。远郊区县(自治县)要把商圈建设作为商贸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分利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契机,以城市综合体建设和商业步行街打造为抓手,坚持商业地产开发与引进大型品牌商贸同步推进,以满足本地消费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商圈。

  

  (六)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商圈。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以“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到达便利店,10分钟到达超市、餐饮店,驱车15分钟可到达购物中心”为总体目标,坚持城市扩展和发展社区便民商圈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科学规划社区便民商圈,优化商业结构和布局,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和网络。突出完善必备型业态和便民服务项目,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社会监督等多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商业一网多用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商业管理水平。

  

  (七)大力发展重点集镇商圈。以市级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为重点,围绕乡镇主导产业,按照商贸主导型、特色农业主导型、工业主导型、旅游主导型、交通主导型、边贸经济主导型六种类型,规划建设一批乡镇特色商圈,满足本地居民综合消费需求,服务一定区域和外来消费者,提升乡镇商贸发展水平,促进现代化小城镇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商圈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商圈发展定位、规划布局、交通组织、支持政策等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委,负责商圈规划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及日常联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要把商圈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相应建立商圈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商圈建设具体工作。

  

  (二)加强规划管控。商圈建设要充分体现直辖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各区县(自治县)要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切实加强商圈建设的规划管理,重点做好各商圈业态规划和城市设计研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主城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商圈规划需报市政府商圈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其他区县(自治县)商圈规划经本级规划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商圈建设,在土地、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各区县(自治县)在征收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中,要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商圈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商圈建设纳入市政府每年安排给远郊31个区县(自治县)的社会事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商圈建设中涉及到的危旧房改造项目,优先纳入危旧房改造计划安排,执行危旧房改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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