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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统计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责任,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经济管理紧迫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受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首季全市经济低位开局,主要经济指标不同程度出现回落,全市gdp增长5.4%,低于全省和全国水平,给完成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造成极大压力。同时,自今年2月开始,全国“三上”企业和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实行网上直报,由企业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上报统计数据,统计制度改革对经济运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加强经济管理的紧迫性,在积极推动发展的同时,强化精细化管理,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1、加强对经济动态的监测。市发改局、统计局要健全经济分析预警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指导并帮助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建立月度数据分析评估制度。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外经贸局、汕头供电局等单位要建立“三上”企业数据每月交换机制。每月定报完成后,市统计局通过相关数据比对,对上月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网上直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有关问题反馈各区县,各区县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各区县要同时对上一月数据进行分析,特别要做好重点行业的潜力分析和主要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的具体分析。 3、开展月度gdp测算。市统计局在按制度做好季度、年度gdp核算的同时,开展gdp月度测算,及时对全市经济运行动态做好预测预警,为增强经济决策主动性提供参考。各相关部门必须按时向市统计局提供月度gdp测算所需的基础数据和分析情况。 (二)强化第三产业统计管理 1、落实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关于印发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管理责任分工的通知》(汕府办〔2012〕28号)已明确今年服务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分工,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自发展目标,全力提升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努力提高第三产业中占比高、拉力强的行业对经济的贡献,根据汕头实际,重点提高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和营利性服务业的总量与增速。 2、加强服务业经济户口清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服务业经济户口清理,全面摸清服务业底数,为规范服务业管理打好基础。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清查成果,以国地税核实增收成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全市基本单位半年报和年报工作,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壮大统计成果,提升服务业经济总量。 3、坚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每季度召集统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地税局、邮政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保监分局、三大通信公司、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等部门和行业,听取一次服务业统计汇报。市统计局要每月牵头召开服务业统计分析会,协调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析月度服务业行业指标的完成情况,研究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4、贯彻服务业部门数据报送制度。服务业部门数据均由市级行业部门上报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省主管部门审核各市数据后报省统计局,然后反馈我市。各有关部门在每月数据上报省之前必须先报送市发改局和市统计局,同时紧密跟踪全省相应指标的情况。 5、严格执行服务业核算制度。在核算各季度增加值时,邮政局的邮政业务总量增长速度、三大通信公司的电信业务总量增长速度采用错月数据,即第一至第四季度核算分别使用1至2月、1至5月、1至8月和1至11月数据。要核算第四季度增加值时,交通局的各运输方式总周转量增长速度、地税局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活动营业税增长速度、地税局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增长速度根据1至11月营业税资料计算。其他基础数据增长速度都根据当期累计资料计算。各相关部门要适应核算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相应月份的数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