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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各高新区和有关部门负责遴选推荐体现行业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项目参展。 2.东盟国家参展项目 东盟国家科技部门推荐体现本国科技水平和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项目,或推荐科技需求。 (二)参展项目要求 1.项目技术成熟、有良好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潜力。 2.有实物样品参展。 3.重点选择节能环保、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光机电、电子信息、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现代装备等领域项目参展。 (三)布展形式 展览采取整体设计、统一特装形式;参展项目除了配备相应的展板文字(中、英文)介绍,主要以实物展示和现场互动推介来表现。 (四)展览费用 1.参展费用 每个参展单位缴纳参展费2500元。东盟国家参展项目免收参展费。 2.布展费用 免收参展单位布展费。 3.展品运输费用 组展单位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展品运输费给予适当补贴。 4.接待费用 (1)展览期间,主办方将分别免费接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的团长、副团长和联络员共3人;分别免费接待国家各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国家级高新区代表团的团长、联络员共2人。主办方负责安排交通车辆接送参展人员往返展馆和宾馆住地。 (2)展览期间,交参展费的参展单位可获免费接待参展代表1人,超出部分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3)食宿自理的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组展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五)需要各省区市科技部门配合做好的事项 1.请各省区市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省区市组展联络工作,并将其联络方式报送组展单位。 2.请组织发动科研机构及企业报名参展,筛选落实本省市区的科技成果参展项目,组织企业携带实物参展。 3.请组织本省区市的参展单位填报制作展板所需的项目资料内容、照片及实物参展情况;对需要在会上交流推介,组织其填报项目推介资料;落实参展参会代表并填报参会人员资料及提供照片;组织参展单位寄送参展实物;组织参展参会人员届时参会。 4.请组织本省区市参展企业向东盟客商开展项目推介及安排企业对接洽谈。 八、工作进度安排 5月15日前 下达组展通知 5月20日前 本省区市报送联络员名单 5月20日前 组织展馆总体设计方案招标 6月30日前 受理参展报名,收集参展项目和推介项目资料、照片及了解参展实物(或模型)的大小 7月30日前 审核确定参展项目 7月30日前 确定展馆布展设计制作方案 8月15日前 报送交流项目资料,确定参会人员及申报个人资料、照片,办理相关证件 9月15日前 展品运抵南宁 9月18至20日 参展参会代表抵达南宁,布展 9月21至25日 展示、洽谈、交易 9月26至27日 撤展 九、组展单位联系方式、参展材料报送和展品收货地址 组展单位:广西技术市场 联系人:吴巧如 卢小玲 宁 毅 曾秋生 联系电话:0771-2093863 2093882 2630892 2093892 传 真: 0771-2093878 qq号码: 24728711 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编:530022 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 南宁新竹中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251050700299 附件2: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项目登记表
备注:1.以上内容将用于制作展板、刊登会刊等使用,必须提供中英文对照。 2.每件展品请随表附1张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展品名称。 3.此表填好后请于6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3: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免费接待人员登记表 代表团(盖章)
备注: 1.此表由各省区市代表团填报。 2.证件名称为身份证、工作证、军官证、护照(号码必须填写正确)。 3.参展参会人员请准备电子版免冠相片1张,文件名为“省份+姓名”,以便办理参展参会证件。 4.此表请于8月15日前传真至0771-2093878,并随参展参会人员相片发送至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4: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参会人员报名表
备注: 1.此表由参展参会单位填报,经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15日前传真至0771-2093878,并发送至邮箱:gxkjjl@126.com。 2.证件名称为身份证、工作证、军官证、护照。 3.参展参会人员必须准备电子版免冠相片1张,文件名为“省份+姓名”,随此表发送至上述邮箱,以便办理参展参会证件。 附件5: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联络员回执表
备注:此表请于2012年5月15日前传真至0771-2093878;并发送至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6: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
备注:此表填好后请于6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