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二)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参赛并取得比赛成绩的运动员(队),一经查证核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名次,同时,扣减所在代表队的团体总分10分,组委会还将对参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十、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行准备一面团旗。 十一、要求和说明 (一)举办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是我委精神文明建设中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运动会各项比赛。 (二)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训练和比赛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按竞赛规程要求组织好运动员报名工作,严格把好运动员身体健康关和资格审查关。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不做任何影响团结和损坏集体荣誉的事情。 (四)为体现运动会热烈、隆重、欢快的气氛,充分展示国资委直属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各单位需组成方队出席开幕入场式,并按组委会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工作。 (五)参加入场式的全体运动员,将进行第九套广播体操集体表演,请各单位提前组织好训练,表演期间注意协调好运动员的比赛时间。 (六)开幕式后,将举行领导干部健步快走活动,届时邀请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和各代表团团长(各厅局主要负责人)参加。 (七)运动会筹备及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认真执行委党委制定的各项廉政规定。 (八)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统一报名,并认真填写各比赛项目报名表。全套报名表共10张,报名表格式不得更改。请于7月8日前将填写好的电子文档和两份打印好的纸质报名表,及本单位联络员、领队、团长的姓名、联系电话一并送交国资委直属机关工会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在国资委外网直属机关党委通知公告栏下载。 (九)因本次运动会项目内容较多,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便于比赛安排。逾期组委会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委直属机关工会另行通知。 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地 点:西便门办公区直属机关工会办公室2507房间 联 系 人:陈洪春、李悦丹 联系电话:63193785、63192446、63045456(传真) 电子邮箱:gonghui201209@163.com 附件:1.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 2.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报名表 直属机关党委 2012年5月23日 附件1 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承办单位:国资委直属机关工会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16:00 地点:石景山体育场 三、竞赛分组 a组:机关各厅局代表队。 b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代表队。 c组:直属机关离退休干部 (一) 田径项目分组 田径项目按照a组和b组分别进行比赛。 男子甲组:46岁(含)以上,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子乙组:36-45岁之间,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丙组:35岁(含)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甲组:46岁(含)以上,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乙组:36-45岁(含)之间,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丙组:35岁(含)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100米接力只分男女两组。 薪火相传接力不分组。 (二)集体趣味竞技项目分a组和b组,不分年龄组和男女组。 (三)个人“国”字系列趣味运动项目分a组、b组和c组,同时分男女组,不分年龄组。 四、竞赛项目 本届运动会竞赛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田径项目、集体趣味竞技项目和个人“国”字系列趣味运动项目。 (一)田径项目 甲组:100米、400米(女)、800米(男)、立定跳远、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俯卧撑(男) 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男)、跳远、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俯卧撑(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