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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经典诵读和演讲比赛 6月10日前,上报参赛节目名单。每个区县限报经典诵读节目2个(小学、初中各1个)、演讲节目1个,每个局属学校经典诵读节目和演讲节目各1个,参加全市复赛。 3.读书征文活动 8月15日前,上报参赛征文名单。每个区县限报15篇(高新区、文昌湖区各限报5篇),局属学校限报3篇。征文同时报送打印稿(1份)和电子稿。 4.“读书明星”评选活动 区县和中小学校要结合读书节活动,积极开展“读书明星”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应注重学生读书成果和成长心理路程以及作品的思想性,读书成果不拘泥于形式,可以是物化的作品集、发表或获奖作品,也可以是博客网文、电子文集等。 10月中旬,在区县和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参评选手,每个区县限报小学、初中和高中各2人(高新区限报小学、初中、高中各1人、文昌湖限报小学、初中各1人),每个局属学校限报1人。市教育局将分别评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学段淄博市首届十佳读书明星,进行表彰奖励。 5.“书香家庭”建设活动 各区县要指导各中小学校根据“书香家庭”建设标准,认真开展“书香家庭”建设活动,组织好书香家庭建设先进学校评选,并报送区县书香家庭建设达标活动总结材料。 10月中旬,上报书香家庭建设先进学校参评名单。每个区县限报5所(高新区、文昌湖区各限报1个),局属学校单独申报。市教育局将按照标准组织书香家庭建设先进区县和先进学校评比。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下旬) 全面总结本届读书节活动开展情况,表彰先进,培植典型,推报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联系人:张志强 电话:3183747 邮箱:jjk3183747@163.com 附件:1.中小学生经典诵读与演讲比赛评分细则与规则 2. 淄博市中小学生书香家庭建设参考标准 3.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推荐书目 附件1: 中小学生经典诵读与演讲比赛评分细则与规则 一、比赛规则 (一)比赛开始前,由各市教育局领队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二)选手比赛时,可自报题目,不得报姓名和单位。 (三)比赛采用10分制。评委打分不亮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委打分平均后为选手最后得分。分数相同时看小数点后第三位数。 (四)可加音乐伴奏,不得使用视频设备辅助。 (五)经典诵读和演讲比赛皆有限时,超时10秒钟以内扣0.5分,超时10秒钟(含)以上扣1分,选手并须立即停止比赛。 (六)参赛学生人数须符合规定要求,每超1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成人(含教师)不得与学生一起上台参加比赛。 二、评分细则 (一)内容紧扣经典诵读与演讲的主题。所选作品有意境或感染力,有哲理性或教育意义。(3分) (二)普通话语音标准,声音优美清晰,自然流畅。熟练运用诵读或演讲技巧,语言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能准确传达出作品的韵味或意境。(4分) 注:在诵读古诗文时,以普通话为标准,有些字音可按押韵的要求读, (三)着装整洁,与作品内容相符合,仪表大方,举止得体,恰当使用肢体语言表情达意,符合比赛时间和参赛人数规定。(3分) 附件2: 淄博市中小学生书香家庭建设参考标准
注:本参考标准共计100分。各区县、学校先进行家庭自评,然后家校结合评价打分,推荐上报。 附件3: 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推荐书目 小学 《共产党好》 《历史的选择》 《共产党人之歌》 王延晞著 《铁道游击队》 《少年红色经典》 《小兵张嘎》徐光耀著 《雷锋和雷锋班的故事》 《论语》(节选) 《诗经》(节选) 《老子》(节选) 《孟子》(节选) 《治家格言》(节选) 《声律启蒙》(节选) 《笠翁对韵》(清 李渔)(节选) 《幼学琼林》(节选) 《增广贤文》(节选) 《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节选) 《弟子规》(节选) 《古诗十九首》(节选) 《唐诗选》(节选) 《宋词选》(节选) 《元曲选》(节选) 《孔子的故事》 《中国民间故事》 《成语故事365》 《汉字的故事》 《阿凡提的故事》 《上下五千年》 《中国古代寓言故事》 《东周列国志故事》郭平、陈咏超改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