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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整改总结阶段:从8月6日到8月20日,各县(市)、矿区根据前段专项整治情况及市督导组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总结整改。 五、职责分工 各级商务、工商、安监、质检、公安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协调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提高执法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商务部门:负责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部门按程序报省注销。 (二)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取得营业执照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安监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质监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五)公安部门: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严格立案查处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县(市)、矿区政府及市直机关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级商务、工商、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协调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使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严格执法,从快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偷税漏税、假冒仿冒他人标识、违规销售成品油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对批发企业供油建立索证登记制度,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要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加强宣传,健全机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传播成品油经营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及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同时,要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