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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技工院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后备力量,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并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计划安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83号),我部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职业) 大赛设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和非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职业。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11个) 机电一体化、信息网络布线、移动机器人、车身修理、汽车喷漆、网站设计、电气装置、空调和制冷、模具制造、汽车技术、美发。 (二)非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职业(3个) 车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二、参赛对象和大赛分组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凡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信息网络布线项目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且有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各地区(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组织的选手初选(赛)。选手报名等工作按照各赛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二)非世界技能大赛竞赛 具有技工院校学籍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大赛。 车工设高级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和中级组(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设高级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三、大赛标准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无理论知识考试,只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并以往届世界技能大赛要求的关键内容为基础,结合各项目具体情况,由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技术工作组组织专家命制试题。 (二)非世界技能大赛竞赛 车工高级组和中级组分别以《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调配维修工高级组分别以《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机床调配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同时,各职业的竞赛将结合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大纲和学生不同组别特点统一组织命题。 大赛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各职业的竞赛技术文件另行下发。 四、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并设天津、上海、江苏、广东和重庆5个赛区。其中,江苏赛区同时承办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和非世界技能大赛竞赛活动,由江苏盐城技师学院具体协办。 大赛成立全国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竞赛的日常协调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各赛区成立赛区组委会,具体负责所承办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成立本地区大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竞赛事宜,并在大赛举办全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的领导。 五、大赛实施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分为选手初选(赛)和选拔赛两个阶段。 1.选手初选(赛)阶段。各省(区、市)、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可通过推荐、考试、竞赛等灵活多样方式,自行组织推荐(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选拔赛。 经我部确认的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决赛技术工作牵头人可代表技术工作组,独立向选拔赛推荐相应项目的参赛选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