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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2]15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6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实施基本医保支付制度等改革,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序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办医稳步推进;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基层人才不足状况,着力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药品安全水平,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三、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基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作用。逐步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3项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二)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通过调整补偿方案、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扩大保障范围,不断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积极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推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三)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企业自我管理、封闭运行的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属地职工医保统筹范围。按照管办分开原则,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明确界定职责,落实医保经办机构的法人自主权,提高经办能力和效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四)拓展基本医保管理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2014年实现市内新农合即时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市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开展市际医保结算合作,初步实现跨市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做好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结算衔接工作。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2015年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积极推行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五)规范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要坚持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结余过多的,可重点用于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筹集资金的25%。增强基本医保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到2013年,新农合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基本医保基金透支,保障基金安全。

  (六)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2013年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与付费标准相挂钩,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付费机制。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管,对骗保欺诈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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