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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整体上仍然滞后,不能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2011年,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和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与其承担的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职责相比,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法制机构的设置、规格、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以及对政府法制机构作用、职能发挥等的认识上,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郑政〔2009〕13号)等的有关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牵头承担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机构工作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面,在认识水平和落实措施、保障措施上都有较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评议考核情况的处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一)按照《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政府令第18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0〕60号)的有关规定,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等7个依法行政重点管理单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领导,集体约谈7个单位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和责任处室负责人,责令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整改方案提交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验收;7个单位不得参加2011年的行政奖励评选,其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取消相关评选资格。 (二)按照2011年市委市政府奖励表彰计划,市政府对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中原区人民政府、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和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等30个单位和10卷优秀行政执法卷宗进行表彰。同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4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结果抄送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绩效办;属于垂直部门的,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还同时抄送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整改通知提出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于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整改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要进行专项督办,跟踪整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豫政〔2007〕1号)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认真落实《郑州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抓手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郑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成绩(略) 2.郑州市政府派出机构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成绩(略) 3.郑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成绩(略) 4.郑州市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成绩(略) 5.郑州市2011年优秀行政执法卷宗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5: 郑州市2011年优秀行政执法卷宗 1.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办理的张永林乱停乱放车辆行政处罚案 2.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的郑州弘润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案 3.郑州市公安局中原第三分局办理的张九盗窃行政处罚案 4.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办理的郑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偷税行政处罚案 5.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郑州市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确权案 6.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办理的郑州市东湖人造板有限公司申请植物检疫证书许可案 7.郑州市卫生局办理的河南省森达贸易有限公司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政处罚案 8.中原区人民政府办理的须水镇孙庄村二组孙治宽宅基地登记案 9.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新密市岳村镇康盛源医药超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案 10.郑州市水务局办理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郑州市穿河管道工程行政许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