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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管四[2012]93号
【颁布时间】 2012-07-09
【实施时间】 2012-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相关法规标准建设和宣传培训。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精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工贸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工贸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工贸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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