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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2]56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冀政办函〔2012〕5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河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依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我省自然灾害较为严重,常年遭受春夏连旱,风雹、洪涝灾害频发,严重的雪灾、低温冷冻等灾害时有发生,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各级高度重视,涉灾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省及11个设区市成立了减灾委员会,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修订了《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7个应急预案,各设区市、县(市、区)配套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形成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衔接的应急体系。

  

  2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形成。气象、地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海洋、环境保护等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和预警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灾害预警监测平台和网络。

  

  3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大幅提升。初步建成以应急指挥、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体系。应急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能力显著增强,有效应对旱涝、风雹、泥石流、雪灾等一系列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4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逐步壮大。发布了《十二五河北省防灾减灾人才发展规划》,各类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基本建成,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了4万余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全面推进。

  

  5防灾减灾社会参与程度显著提高。防灾减灾社会动员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明显增强,制定了《河北省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河北省救灾款物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支援汶川地震灾区”等形式多样的救灾社会捐赠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演练活动,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和机遇。“十二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省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干旱、洪涝、低温、冰雪、高温热浪、沙尘暴、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仍呈高发态势。自然灾害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广度出现新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预见性日显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趋严重;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设防水平偏低,农村居民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仍然很大。

  

  “十二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工作面临挑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精度、信息传播水平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城乡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偏低,避难场所建设滞后,防灾减灾能力相对薄弱;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数量难以满足救灾需要,救灾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和应急广播设施等较为落后,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减灾经费投入不足,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较缓慢;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防灾减灾协作机制仍需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体系亟待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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