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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12-06-28
【实施时间】 2012-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

  (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九)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不配合退市相关工作的,本所自其股票终止上市后3年内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请。

  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决定。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应在本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一定期间。

  七、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

  本所将依据本方案,修改现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则”),发布实施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配套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并按新老划断的原则作出衔接安排。

  对新规则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其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事项适用原规则,并按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对于2012年1月1日前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本所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其股票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2)对于2012年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公司,如公司在发布2012年年报后的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并被本所受理,本所将在受理其申请之日后的30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累计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的,本所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新规则发布后,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3项新增指标的计算不溯及以前年度数据,即以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一年数,以2012年、2013年年报数据为最近两年数,最近三年数和最近四年数以此向后类推。

  新规则发布后,新增的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收盘价两项指标,自新规则施行之日起适用。

  原规则中已有规定且在新规则中继续沿用的指标,不适用新老划断原则,应连续计算相关年度数据。

  新规则规定的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及重新上市制度,待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附:1.现行退市条件简表

  2.调整后的退市条件简表

  

  附1

  现行退市条件简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含追溯调整)

三年

四年

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公司未如期披露年度报告

--

--

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公司,其后一年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

自规定期限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

内仍不能达到上市

条件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披露本所同意其解决方案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未披露解决方案、提出的解决方案未获本所同意或者披露解决方案的公告后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暂停上市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以终止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公司披露收购结果公告或者其他相关权益变动公告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

――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

――

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的下一交易日

――

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披露法院受理申请裁定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

法院宣告破产裁定

公司暂停上市后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附2

  调整后的退市条件简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备注

连续亏损

两年

(含追溯重述)

三年

四年

净资产连续为负

一年

(含追溯重述)

两年

三年

新增

营业收入连续低于1000万元

一年

(含追溯重述)

两年

三年

新增

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

――

本所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扩大“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指标的适用范围

财务会计报告连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一年

两年

三年

新增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股票成交量

――

――

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在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在本所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同时触及前述标准

新增

股票收盘价

――

――

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在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在本所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触及前述标准

新增

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

――

――

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任一为负数;(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五)保荐机构未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或者其发表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六)保荐机构未就公司治理水平发表意见,或者其发表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新增

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

自规定期限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披露本所同意其解决方案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未披露解决方案、提出的解决方案未获本所同意或者披露解决方案的公告后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暂停上市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以终止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公司披露收购结果公告或者其他相关权益变动公告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

――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

――

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的下一交易日

――

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披露法院受理申请裁定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

法院宣告破产裁定

公司暂停上市后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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