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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人工饲草料基地种植规模达到650万亩,畜均达到0.21亩,占全省天然可利用草原面积的1.4%,年产青干饲草400万吨。 ---通过牧草补播、围栏封育等措施改良天然退化草原,建立半人工草地4000万亩,年增加青干饲草240万吨。 ---建设牧草良种繁育基地15个、25万亩,其中一年生基地7个、10万亩,多年生基地8个、15万亩,年产牧草良种3.1万吨。 ---扶持和培育饲草加工龙头企业6家以上,全省年加工饲草能力达到15万吨,实际生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扶持和培育年产1万吨以上饲料加工龙头企业7家以上,全省年单班饲料加工能力达到65万吨,实际生产量达到45万吨,年贮备抗灾饲料1万吨以上。农作物秸秆利用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70%以上,年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100万吨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六)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依据各地的自然、气候条件和资源、区位优势,全省饲草料产业布局为东部饲料生产加工区、环青海湖饲草生产加工区、柴达木豆科牧草生产加工区和青南防灾饲草生产区。东部地区通过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积极推行粮食、经济、饲草作物三元种植结构,推广应用高产优质一年生禾、豆饲草和早熟玉米品种,扩大草田轮作和复种饲草规模,提高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率,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饲草料在满足当地养殖业需要的同时,部分调往牧区多灾易灾地区;环湖地区大力推广优质高产一年生禾、豆混播牧草和多年生禾本科牧草品种,形成规模化的牧草良种和饲草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满足本地和青南地区的防灾抗灾需要;柴达木地区以种植苜蓿等豆科牧草为主,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豆科牧草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提高豆科牧草产品供应能力;青南地区调整粮草种植结构、压缩青稞种植面积,增加种植以优良燕麦为主的饲草面积,大力开展圈窝种草。同时,结合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的实施,积极推广应用多年生禾本科混播牧草品种,加快天然草原改良和人工、半人工草地建设,建立和完善防灾抗灾饲草料贮备体系。 (七)切实加强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轮歇地、秋闲田、退耕还草地、弃耕地以及流转的退化草地,集中土地资源、科技、人力、财力,突出重点,大力发展规模化饲草料生产基地。东部地区在民和、乐都、平安、循化、化隆、互助等县建设集中连片全膜玉米青贮氨化生产基地20万亩以上。在平安、循化、化隆、互助、湟源、湟中、大通、贵德、尖扎等县建设集中连片饲草基地50万亩以上;环湖地区在贵南、共和、刚察、门源、海晏、祁连、天峻县及国有农牧场建设集中连片饲草基地90万亩以上;柴达木地区在德令哈市、都兰、乌兰及国有农牧场通过加强水利建设,建设集中连片豆科饲草基地6万亩以上;青南地区在同德、泽库、河南、玛沁、达日、班玛、囊谦、玉树等县建设集中连片饲草基地50万亩以上。同时,在牧区尤其是青南牧区要充分利用牲畜圈窝和牧民房前屋后退化草地,加大种草力度,确保环湖和柴达木地区户均种草达到5-10亩,青南地区户均种草达到3-5亩。 (八)培育和扶持饲草料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对饲草料产品相对集中的优势产业地区现有饲草料企业重组优化、整合资源,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饲草料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中小型企业共同发展,专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及种养大户为补充的饲草料生产加工格局。重点在东部和环湖地区培育、扶持饲草和饲料加工企业。在牧区和青南地区培育一批饲草料专业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同时,支持饲草料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提高企业生产、加工、收获、贮藏等机械装备水平,提升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打造品牌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九)积极完善饲草料产业经营机制。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经济组织、种养大户,根据畜牧业发展的需要,采取土地、草原流转方式,大力开展饲草料种植,推进饲草料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牧区圈窝种草由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将一家一户农牧民组织起来,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种植、统一收获、统一服务,确保种植效果。各地集中种植的饲草基地,由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牧户的经营模式,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牧户签订产销合同,稳定产销关系,实行订单生产,把千家万户的饲草生产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建立区域性的市场体系。鼓励企业和专业经济组织大力开展牧草良种繁育和饲草料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鼓励、支持企业与农牧民经济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联合开拓市场,提高饲草料商品率,形成政策推动、市场带动、产业拉动、利益驱动的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