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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以下简称“专业转换培训”)工作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提高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了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范围和培训专业 (一)2012年专业转换培训的对象为我省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县(区、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2010年、2011年毕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往年度曾经参加过专业转换培训的学生不包含在内)。 (二)2012年专业转换培训的专业按照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学生认可度高的原则确定。主要包括:软件、动漫、数控加工、汽车维护服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室内设计等七个专业。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专业转换培训,以相关相近专业为主体,应具有拟参加培训专业的兴趣爱好和基础知识储备。 二、培训期限和补贴标准 (一)培训时限。根据各个培训专业的复杂难易程度以及培训课程设置的具体特点,确定3个月和6个月两类培训期限。其中:软件、动漫、数控加工、室内设计4个专业的培训期限为6个月;汽车维护服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3个专业的培训期限为3个月。每天培训课时不少于6小时,每月培训课时不少于135小时。遇节假日未开展培训的,须据实补齐。 (二)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确定,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具体培训补贴标准为:数控加工每月每人1500元;软件、动漫、汽车维护服务、室内设计4个专业每月每人120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月每人800元、酒店管理专业每月每人600元。 三、主要原则和实施步骤 (一) 主要原则。专业转换培训具有短期性、应用性、实训性的特点。实施中应把握如下原则:一是总量规模控制。全年安排培训计划4000人,采取先报先学、额满为止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底。二是贴近企业需求。根据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专门订制带有企业入职特色的、包含企业岗位核心能力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按照实用、管用、适用的原则确定理论教学内容,强化实训实践环节。三是坚持质量为先。通过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后的就业率应不低于50%。原则上每个班型不少于30人、不超过50人,以保证培训效果。 (二)实施步骤。专业转换培训按以下步骤实施:一是确定定点机构。2012年专业转换培训的定点机构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确定(名单见附件)。二是公布培训对象、培训专业及人数、培训期限、培训补贴等政策。三是2012年7月下旬起开始实施培训,为便于管理和培训补贴申领,每月5日和25日为各班次的培训起始时间。四是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和结业审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据实拨付培训补贴。 四、管理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招生的统一组织。专业转换培训的招生宣传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获得定点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报名,只可宣传相关政策或解答报名等有关问题。拟参加专业转换培训且符合报名条件学员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工作机构辽宁省就业网报名。 (二)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拟参加培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下载《学员登记表》,并持填写或打印好的《学员登记表》及其它要件,到辽宁省就业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所需的要件,参照《关于开展辽宁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促就业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20号)规定执行。完成报名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查询培训班次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三)培训采取任务导向方式。根据每个培训专业的报名情况和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在认真考核定点机构培训方案和培训能力的基础上,以培训协议形式确定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