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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吉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我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经笔试、面试及补充招募,全省共确定180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单位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为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接收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体检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省厅确认和发布的拟招募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前组织体检,并通过网站发布信息及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到每一名“三支一扶”人员。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确保我省招募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费用由被招募人员自行承担。 二、安排培训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于7月31日前对通过体检、确认招募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创业培训,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要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使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三、报送信息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最终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入数据录入模板(模板请到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省厅就业促进处。同时,各地信息管理员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信息管理,由http://szyf.chrm.gov.cn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请到省厅网站下载,下载后请修改)进入页面,点击信息维护与更新,对已录入的“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进行更新与维护。另外,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于8月15日前,将经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基层用人单位签章的《吉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情况登记表》、《吉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充招募人员情况登记表》报省厅就业促进处备案。经省厅备案签章后,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考生各留一份存档。 四、实施接收 培训结束后,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三支一扶”大学生送到基层用人单位上岗。上岗前,“三支一扶”大学生应与基层用人单位签订《吉林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附件1),此协议一式三份,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用人单位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各持一份。“三支一扶”大学生档案原则上应转入服务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 五、发放补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统一为在本地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为其统一办理银行卡。省财政厅将于10月份左右将“三支一扶”大学生一年的补助资金划拨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并由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每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补助资金于每月25日前划拨到个人银行卡中。 六、日常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制度,采取动态督查、定期总结等多种形式,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并指导、督促基层用人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积极提供业务培训,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同时,要组织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等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认真组织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体检、培训、接收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于8月初走上工作岗位,教师岗位上岗位时间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进行,服务时间从8月份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