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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学习培训、投诉处理、办件通报、考核评比等制度,建立健全与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将学习培训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要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各进驻窗口实行绩效考核,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等环节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由行政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窗口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作为窗口单位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要结合政务公开,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置群众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信箱,组织问卷调查、企业走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政务行风监督员、办事群众、新闻媒体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 四、认真落实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人员、编制、经费、场地、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省政务公开办、省监察厅要加强对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进驻部门要加强对窗口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作为窗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系、衔接、沟通和协作,积极支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共同做好窗口服务工作。重视入驻中心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各部门选派、调动窗口工作人员前,要事先征得中心的同意。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抓好自身服务窗口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州(市、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理顺业务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加强工作指导。 各级监察机关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监察机构,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中心加强窗口工作管理,认真办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充分、体外循环、效能低下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 附表1.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建设规划建议表
注:办事窗口是指地区或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专门设立或指定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对外受理、答复申请、咨询、服务的机构。 附件2.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进驻事项一览表
注:本表事项内容为例举,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分类,结合自身职能具体梳理分类事项,按要求纳入中心(窗口)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