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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7.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的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进一步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方便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在就业、医疗、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逐步缩小差距,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等负责) 18.抓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协调指导荣成市成山镇、文登市界石镇两个国家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单位,年内出台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文登市、环翠区张村镇两个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单位,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稳步推进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及市级扩权强镇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镇的辐射力和拉动力。(市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五、围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化改革 19.推进价格体制改革。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逐步落实工业、服务业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建立工商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工商业终端用户阶梯销售价格按与门站价格同方向、同幅度的原则进行调整。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适当调整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收费水平。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政策。(市物价局、城乡建设委等负责) 20.深化资源环境体制改革。实施最严格的产业准入、项目准入、区域准入、标准容量准入等环境准入制度,推动全市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建立健全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气总量减排工作机制,有计划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和设备,从资金、税收、价格、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总量减排工作支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市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等负责) 21.推进水利体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多元化改革。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与计量水价制度,完善灌排工程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将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稳妥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市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六、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 2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依法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集中管理。深入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问责机制。(市监察局、编办、法制办、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负责) 23.推进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确保公正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尤其是行政强制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确保程序公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继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市监察局、法制办等负责) 24.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精简、优化、效能和总量控制”的原则,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合理配置事业单位资源,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研究制定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政策,不断深化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2012年全市改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各项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完善有效推进改革的科学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效果评估机制,促进改革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调研,明确阶段目标,形成改革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并在年底前就推进改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