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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汕府建通[2012]138号
【颁布时间】 2012-07-17
【实施时间】 2012-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4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从9月中下旬开始至党的十八大闭幕,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在此期间,我局将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及国庆节期间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第一阶段整治发现的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地再次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实现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我局成立由 杨 鮀 生副局长 任组长,质安科、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全面、及时地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根据我局的工作要求,按期做好消防安全整治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从7月开始,每月9日和2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7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第一阶段建筑施工防火专项整治情况,8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第一阶段“回头看”情况,党的十八大闭幕前将近三个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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