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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昌府办[2012]49号
【颁布时间】 2012-07-13
【实施时间】 2012-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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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施阶段(7月15日至9月30日)。要按照消防安保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社会管理创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对消防安保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抓

  

  消防安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要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果断解决苗头性和局部性问题,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县政府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县政府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评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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