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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2012]105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开展道德评议。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出的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组成的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卡)、问卷调查、民意测验、行风热线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反映,也可开展新闻媒体“走进窗口单位”和“群众评服务”活动,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评议,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促进突出问题有效治理。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所在地区组织的市民和志愿者的巡查,及时回应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大力选树和宣传典型。要注重树立正面典型,利用多种形式或借助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或采取记者专访的形式,集中宣传本行业、本单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好经验,加强评论引导,在全省系统营造人人讲公德、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阶段(9月)。对教育治理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下一步继续深化道德教育和治理作出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摆上重要日程。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部门或机构,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搞好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厅文明办建立联络员和联系点制度。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明办明确1位同志为联络员,活动开展过程中,负责收集有关信息,每月22日前,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汇总,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厅文明办。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随时报送。同时,厅文明办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新乡新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联系点,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请于6月22日前将此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厅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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