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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促进回收利用 以形成产业链、价值链为导向,鼓励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回收,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搭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平台,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构建区域回收、专业分选、综合利用处理相协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化管理,实行资源回收的企业化运作,引导企业有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利用。科学设置回收网点,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度量、统一管理,实时动态公布主要资源回收价格,规范回收队伍和回收行为。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回收企业回收利乐包、废玻璃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遵循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工业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动物尸骸、粪渣等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2012年,老六区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6%;2013年,全市基本建成资源回收网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8%;2014年,建成垃圾循环利用经济园;2015年,形成快捷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平台和运行体系,回收利用率提高到40%。 七、加快设施建设 尽快改变目前垃圾处理9成以上靠填埋的现状,在保证满足填埋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调整处理结构,适度提高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2012年建成兴丰垃圾卫生填埋一场六区,2014年建成兴丰垃圾卫生填埋二场,完成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改造。今年内,尽快依法引进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模式,在李坑、兴丰、钟落潭、大田山各建设一个餐饮垃圾处理生态循环示范项目。加快各区(县级市)餐饮垃圾生化处理项目建设,力争2012年底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与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相匹配,到2015年底达到3000吨/日以上。保障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2012年建成投产,2013年建成样板工程。今年底前,全面完成番禺、萝岗、白云、花都、从化、增城资源热力电厂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和落地建设,力保到2015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不低于1.2万吨/日。加快工业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动物尸骸、粪渣等垃圾分理设施建设步伐。 八、落实属地责任 区(县级市)政府是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整体推进辖区内工作动员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征地拆迁、落地建设和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维稳工作。各街、镇是全民垃圾分类的直接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落地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区、居民小区、机团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社区(行政村)居委会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等工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打好全民垃圾分类“战役”和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市城管委(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民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相关单位责任,建立市领导分区督查,市各有关单位、市属企业挂点督导帮扶街、镇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制度。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垃圾分类指导服务中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及时将各项政令转化为市民广泛接受的政策指南,研究解决分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操难题,确保分类行动统一、协调、不走样。 十、形成协同合力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协同联动、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出台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经贸供销部门要完善资源回收网络和运营;教育部门要倡议全市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科技部门要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使用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责任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尤其是垃圾分类处理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大型设施的建设规划和落地;环保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过程的环境生态监测和评价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地铁、公交、客运站场、轮渡码头等窗口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商管理部门要负责督导各大农贸市场的开办者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城市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项具体工作;法制部门要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卫生部门、林业园林部门要处理好各自负责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工作,形成整体良性推进态势。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市总工会要倡议全市工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团市委要号召全市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垃圾分类;市妇联要倡议全市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家庭垃圾分类投放;环卫、再生资源、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负责指导成员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