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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秘[2012]73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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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规范窗口日常管理标准。规范、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各岗位、各窗口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人员管理规范,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确定投诉范围,规范投诉办理标准化程序。严格执行日常巡查、抽查、通报等大厅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

  

  12.规范窗口日常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开。规范窗口服务中接待、咨询、引导等服务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实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和绿色通道服务,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13.规范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根据全省政务服务考核标准,统一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考核评价指标的内容和统计口径,建立包括“日常督查管理评价、审批办件一事一评、定期回访抽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等内容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14.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明确全市各级中心政务服务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行政审批协同办公系统、招商服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等电子政务建设和使用标准,规范接口。按照省级“网上行政服务工程”标准,建立、规范市、县(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省、市、县(区)服务中心体系化和上下联动。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6月)。

  

  市政务公开办制发活动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分级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动员会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调研设计阶段(2012年7月)。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特别是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点,研究分析发展趋势。对照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进行标准化需求分析,设计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列出标准制定目录。

  

  (三)制定标准阶段(2012年7-9月)。

  

  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14项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对收集的标准、制度和规章等归类编号,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编写制定服务标准体系,经审核通过后发布。

  

  (四)实施评估验收阶段。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适时组织阶段性评估、分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四、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

  

  组 长:张云廷(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梁立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克(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何留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市信息中心主任)

  

  唐 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余承斌(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许桂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传俊(市编办副主任)

  

  龙道文(市目标办副主任)

  

  刘昌银(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周建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刘少兰(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芮长海(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杨 文(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梁立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桂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目标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系统总结全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分项编制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示范点评估活动,建立动态管理细化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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