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会务综合部。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责任人: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自治区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局长曹凯龙。 会务综合部下设秘书组、联络组、接待组、财务组4个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会务综合部从相关部门抽调。 秘书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组委会、执委会有关会议;起草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等材料,印制大会资料;组织设计大会会徽、会标;提出重大活动安排意见,协调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开幕式等活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印制管理大会证件;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组主要职责:负责联络、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执委会下设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传达贯彻组委会、执委会指示,检查葡萄酒节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接待组主要职责:负责嘉宾及参会人员的食、住、行及观摩考察等接待工作;做好车辆调度、有关物资的准备及供应工作。 财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葡萄酒节经费预算、筹措、决算及日常收支的审核和管理。 2.新闻宣传部。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责任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康占平。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葡萄酒节氛围营造及宣传报道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工作;邀请区外媒体,组织区内媒体,做好相关采访、报道工作;编辑出版《会刊》。 3.招商洽谈部。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责任人: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李安。 主要职责:负责邀请国内外参展企业;征集、筛选招商项目,编印项目册;组织协调对外项目招商;做好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项目的统计、投资项目签约仪式的组织和投资政策的咨询服务等。 4.展览展示部。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责任人: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李月祥。 主要职责:负责展览、展示、展销的总体策划和布局设计,协调搭建布展;组织安排观摩考察;协助做好开幕式及葡萄与葡萄酒发展高峰论坛等相关工作。 展览展示部在5个展馆设立工作组,即交流洽谈拍卖工作组、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规划主题展示工作组、葡萄酒展示工作组、酒具及酒堡设备展示工作组、园艺产业展示工作组。 5.文化活动部。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责任人: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宁夏演艺集团总经理范晋国,自治区林业局纪检组长开永安。 主要职责:策划、筹备、组织开幕式、文艺晚会等活动;协调做好开幕式主席台(舞台)搭建、灯光音响以及展馆前广场氛围营造等工作。 6.安全保障部。 牵头单位: 自治区公安厅。 责任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刘德中,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王洪界。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葡萄酒节来宾安全接待及社会治安工作;组织相应交通工具,确保通行顺畅;协调做好食品卫生、消防及用电等保障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 负责对展览展示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对布展单位的特装设计进行统一审核(特装设计需经专家委员会批准,再投入制作、搭建布展);对参展企业的布展效果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出名次,由组委会予以表彰。 专家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刘云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赵永清担任,成员聘请国内展览、装饰设计、策划、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局长曹凯龙兼任。 (三)监督委员会。 负责对布展招标、设备采购、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活动阳光操作。 监督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监察厅厅长田成江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章建忠担任,成员由各承办厅局纪检组长组成。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局纪检组长开永安兼任。 七、活动经费 本着节俭办会、注重实效的原则,活动经费采取财政补贴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组委会各工作机构用于展览展示宣传、招商经贸合作、洽谈签约等活动的费用,由自治区财政统一安排。招商招展、展览展示、接待服务、氛围营造等活动,采取市场化运作、部门分担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具体由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提出经费预算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于6月底前邀请国家相应部委领导和与会嘉宾。自治区林业局、农牧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农垦局、农科院、宁夏葡萄产业协会等部门,分别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邀请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部农垦局、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经济林协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分会、中央国家机关接待总会等国家有关部委(单位)、社团组织的领导,以及国内外葡萄酒知名企业负责人、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官员出席本次葡萄酒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