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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2]114号
【颁布时间】 2012-06-10
【实施时间】 2012-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节暨第四届中国(宁夏)园艺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为加强对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的宣传,有关部门要在6月底前完成以下任务:一是由自治区林业局和宁夏广电总台负责,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专题宣传片拍摄工作,并在中央电视台、宁夏电视台以及互联网上进行宣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同时邀请中央媒体、组织区内媒体进行宣传。二是由自治区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组织创作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产业文化长廊规划沙画表演。三是由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宁夏广电总台、银川市政府协助,在国内外广泛征集葡萄酒节主题歌,7月底前请著名歌唱家演唱录制。

  (三)组委会下设的3个委员会按职责分工,尽快制订各自工作细则,落实各项分配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主动工作,尤其是牵头部门,要抽调专人,认真组织,细化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于6月20日前报执委会办公室审核。新闻宣传部、文化活动部要提早谋划,及早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宣传。会务综合部要抓紧细化方案,起草各类文件,定制各种证件,策划好展位布置。招商招展部要做好招商签约的相关前期工作。

  (四)各工作机构在细化方案的过程中,要将责任分解到人,尤其是跨部门的任务,要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全面开展工作。

  (五)各参展布展、招商引资、嘉宾接待单位要本着节俭原则,需要特装采购的,按照招标、采购程序从严组织,不得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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