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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2]112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6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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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医疗卫生。

  

  1.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装备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配合。)

  

  2. 大力扶持中医药和回族医药发展。(自治区卫生厅负责。)

  

  3.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自治区卫生厅、发展改革委配合。)

  

  4. 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行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自治区卫生厅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5. 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利益导向政策,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负责。)

  

  (三)文化事业。

  

  1. 以乡村、城镇社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市县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自治区文化厅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配合。)

  

  2. 加强农村互联网接入能力、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和面向三农的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乡乡通光缆、村村通电话、户户通广播电视,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和县级(含县级)以上城市地面数字电视信号覆盖,启动实施县级数字影院建设。(自治区广电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3. 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自治区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等配合。)

  

  4. 进一步支持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高公益文化传播能力和影响力。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体育局等部门配合。)

  

  (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和机会,注重以非农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建立健全老区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规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序组织劳动力输出。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自治区工商局、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五)社会保障。

  

  1. 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互补。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努力实现应保人群全覆盖。扩大城镇职工失业、工伤等保险覆盖面。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抚恤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妥善解决老红军、老党员和军人、烈士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逐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面向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健康问题人群的福利机构设施。大力培育基层慈善组织,完善慈善公益政策,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分别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

  

  2. 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和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市县配合。)

  

  (六)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加强源头治理,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地名服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相关产业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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