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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期,福建、山西、湖南等地接连发生因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对涉爆物品的专项治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爆炸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自6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工作。现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公 安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安全监管总局 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爆炸事故的发生,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自6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捣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源头、网络,全面清查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全力整治涉爆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全面清理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治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是: (一)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各部门要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集中打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深挖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源头,彻底摧毁购销网络。要组织专门警力对可能私制、私存爆炸物品的出租院落、闲置厂房、养殖场点等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查处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发现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违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加强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民用爆炸物品行政审批,保障生产建设活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需求。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将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内容,强化井下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地要集中组织清理增设民用爆炸物品前置审批,利用民用爆炸物品供应限制企业产能,将税收与民用爆炸物品供应数量、价格挂钩等违规问题,畅通民用爆炸物品供应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