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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2]25号
【颁布时间】 2012-06-16
【实施时间】 2012-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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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慈善事业贡献力量。

  

  4.弘扬“敢想会干为人民、和谐包容共分享”的亚运精神,分享两个亚运成果,以建设和谐、幸福广州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残疾人关爱意识,自觉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工作和生活的幸福度。以全市173个康园工疗站等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全市扶残助残志愿服务实习基地网络,引导志愿服务入社区,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十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给予重点扶持。“十二五”期间,完成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迁建工程、广州市农村特殊学校建设工程、广州康宁果园场建设工程,启动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扩建工程。

  

  2.继续全面推进残疾人“五个一”工程。将残疾人“五个一”工程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并给予重点资助。各区(县级市)残联要完成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所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建立与完善一个康园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载体。

  

  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建设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文明城市的需要。全市各级政府要继续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区(县级市)要依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保完成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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