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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健全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充分履行“代表、管理、服务”的职能。 --建设稳定实干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社会化管理,培育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队伍。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布局、结构合理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工作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主要措施: 1.按照国家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和中国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修订)》的要求,加强各级残联建设,健全残疾人组织,将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纳入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整体工作范畴,充分履行“代表、管理、服务”的职能。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有关要求,制定《广州市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试行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为具有本市户籍且通过广州市残疾人服务评估转介系统转介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外展等服务。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按一定标准给予运营的资助。运营资助所需经费,按照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划分,由市、区(县级市)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共同负担。市残联根据残疾人服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服务机构的申请,编制年度资助计划,经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年度安排。 3.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研究和宏观指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支持协会积极探索心障残疾人财产信托。 4.建设一支精干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建立每人每年40个学时的集中学习长效机制。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实名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各级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可优先从残疾人专职委员中招考选录工作人员。加强“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为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残疾人人才储备。 5.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把扶残助残纳入全市精神文民建设规划;建立全市扶残助残志愿服务实习基地网络,引导志愿服务入社区,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6.积极参与上级残联有关“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残联助残先进事迹的社会宣传,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7.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宏观指导、扶持民办服务机构的发展。成立残疾人服务业协会,加强对残疾人社会服务业的指导,规范管理残疾人服务机构。 8.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提高残疾人证的办证率,提高持证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十)无障碍环境建设。 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第16届亚运会和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的丰富遗产,进一步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积极推进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工作。 --大力发展交通无障碍和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 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残联、建设、公安、交通、规划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2.加强对新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设和规划部门要严把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关口,从源头上确保新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继续对不合要求和标准的已建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特别要对机场、银行、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馆等重要窗口服务单位不合要求和标准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重点改造。 4.充分发挥无障碍督察员的作用,定期对公共场所、市政道路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5.扩展无障碍设施建设范围,由公共建筑物、市政道路延伸至社区、家庭,积极开展残疾人居家环境和所在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试点工作,并由点及面,逐步推进。2011年启动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工程,按基本生活需要为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居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所需经费根据改造具体计划逐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