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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2]28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8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

  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及资产移交等工作,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我市将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项目资产清理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宏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黎市委副秘书长、财经办主任

  汤占友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张新平市财政局局长

  黎 忠市审计局局长

  彭小平市国资委主任

  朱 刚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李志干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李 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李万刚米东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书臣天山区副区长

  李长江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李满枝水磨沟区副区长

  杨志明达坂城区副区长

  杨序德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田 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 伟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副主任(副局长)

  杨 静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军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祥庆市林业局(园林局)副局长

  姬向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许广良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恩 和市水务局副局长

  芮溧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许宏宇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

  尹伟戈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领导小组负责对已完工项目清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及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尹伟戈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负责对社会审计进行全程跟踪,办理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批复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

  涉及各区(县)和市属部门的项目,由各区(县)和市属项目主管单位分别向领导小组报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此次项目清理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5月上旬-6月初)。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具体部署清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清理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清理项目阶段(6月中旬-7月底)。一是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负责对2000年-2011年末所有政府融资贷款项目按项目法人单位进行清理分类,列出所需资料后交给项目法人单位进行清理。二是各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开展具体清理工作,将资产清理结果及齐全的项目资料报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将项目清理情况及处理意见进行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

  (三)财务竣工决算阶段(7月底-12月底)。由城投公司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并上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社会审计机构对已完成竣工决算资料齐全的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领导小组安排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和市审计局评审处对社会审计进行全程跟踪。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的项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予以批复,再由市国资委进行产权登记。

  三、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社会审计进行全过程跟踪,办理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批复工作。

  (二)城投公司:负责对2000年至2011年末所有融资贷款项目按项目法人单位进行清理分类,具体资料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起止时间、城投累计安排投资及资金来源等;负责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及相关费用标准上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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