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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个字[2012]10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5
【实施时间】 2012-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9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深入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对市场主体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国家经济户籍库”的建设,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工商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逐步形成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与此同时,要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的出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出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名称核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清理企业名称中有悖公序良俗和不良文化色彩的现象。

  

  (四)认真整治广告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严厉查处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守法诚信为核心的公益广告活动。发挥公益广告作用,倡导厚德、尚义、守信、明礼等道德理念,引领社会风尚。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广告活动。

  

  (五)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着力构建完善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严格把关、依法审查,对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一律不予注册。完善遏制恶意注册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恶意撤销等行为。大力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商标知识产权文化。

  

  (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严惩传销骨干分子,结合查处的传销大要案件,以案说法,深刻揭露传销本质和骗人伎俩。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引导群众靠诚实劳动、科学创新致富,克服一夜暴富、不劳而获思想,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治理,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整治低俗玩具。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七)充分发挥各类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职能作用。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等社团组织,要依据各自职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和评选表彰活动,提高广大会员的法律观念、法律素质。通过制定会员职业道德准则和自律规则,构建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市场主办者、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等会员遵守道德准则,诚信自律,履行好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

  

  三、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法

  

  要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必须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重在建设、正面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工作思路,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不断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一)要把公民道德教育贯穿始终。必须坚持教育为本、以德育人,引导广大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为民、爱岗敬业、以诚待人、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做全社会的道德表率。通过树立典型,特别是运用行政执法中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强化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重信守诺、诚实经营、以德兴业。

  

  (二)要开展道德问题自查自纠。要充分发动群众,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窗口单位、公共场所为重点,以工商机关自觉查、指导经营者主动查为基本方法,认真梳理突出问题,做到掌握基本情况,查清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方案,逐一加以解决。

  

  (三)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和群众评议。要与公众进行多层次、开放式的交流互动,汇聚社情民意,了解社会诉求,作出及时回应。要重视群众舆论评判对道德建设的重要影响,促进工作开展。对于群众监督、评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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