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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酉阳府办发[2012]101号
【颁布时间】 2012-06-12
【实施时间】 201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9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2〕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酉阳自治县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桃花源5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环境,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针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整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乱加乱用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杜绝“瘦肉精”和“病死猪”猪肉上市,杜绝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六个”100%: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病死猪”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餐饮集中消毒单位整治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建领导小组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在县食安办设立办公室,由县食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全程进行监督监察,按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酉阳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县督查巡察办要抽派专人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督办,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通报,并对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和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县评议办对各食品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次评议,并就相关问题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质询。

  

  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实行日抽查、周通报、周例会、月总结。

  

  县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市政园林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县级监管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治。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整治。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一是开展醋酸和色素勾兑食醋、火锅底料涉红、勾兑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二是开展大米添加石蜡或非食用矿物油抛光陈化粮,面制品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休闲食品添加苯甲酸、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防腐剂以及滥用甜味剂等违法行为整治;三是开展餐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等。

  

  (二)开展食用油违法行为整治。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市政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以食用油及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强对食用油生产、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查验。要仔细排查和清理全县可能存在的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以及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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