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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2]6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涉路涉车乱收费问题。开展对全市涉路涉车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停车场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牌照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抵押登记费、违章车辆扣留费、车辆停放费等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罚款不开票据、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参加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工商局、市政府纠风办)

  (七)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或规则,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大连银监局、市物价局,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纠风办)

  (八)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治理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牵头单位:大连通信管理局,参加单位: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纠风办)

  (九)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名义的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规范办学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

  (十)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继续深化涉农地区“反腐惩贪,除恶惠民”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全面清理收费项目,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向农村基层组织乱摊派。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办法,扩大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委,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

  同时,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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