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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14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2年南宁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2012年南宁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2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为组织开展好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2012年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各项措施,以落实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重点,以安全文化进学校为手段,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把安全法律、安全文化、安全知识宣传到学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9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潘永钟市教育局局长

  夏建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汪述斌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 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刘 彪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家甫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杨 捷市教育局副局长

  章志宏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海琼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黄 勇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苏 净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裴 力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林文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廖家江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副科长

  张尚颖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马源欢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农业吉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副科长

  李天诚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科长

  谢智福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陈 挺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春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主任由李天诚同志兼任。(联系电话:5530695,13978863833)

  五、活动内容

  (一)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本学校安全活动月方案。

  (二)2012年6月份,为我市校车安全集中宣传月。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好本部门、九年义务制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结合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不断加大对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确保每名学生的家长、每一名接送学生的车辆的车主、驾驶人都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

  (三)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活动方案,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动员;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等;6月1日开始,按全市的统一部署悬挂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横幅(宣传规范用语见附件3)、主题宣传画、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6月4日-10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采购全国安委会推荐的2012年《人命关天》等事故教育光碟,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的“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对典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宣传片采购联系人:市安监局丁延运副科长,联系电话:5512286,1315267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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