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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6月11日至17日,按照有关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周活动,本次活动以南宁市民主路小学作为南宁市平安校园工作试点单位,城区教育局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

  (六)6月18日至24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要组织教职工观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的法制教育电影《生命监管》,收看“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文艺晚会”电视节目。

  (七)组织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发动每名职工对本岗位涉及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力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任务。

  (八)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我市开展的警示教育巡讲活动和新闻记者巡访活动;组织师生参加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以动漫、现实等手法,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防范、警示教育、亲情叮嘱等内容以公益广告的形势开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法律书画大赛活动和有奖征文大赛活动。

  (九)6月1日至30日,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成长”校园书信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发动、组织学生以给家长写一封信的形式开展征文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并通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触动父母及长辈,从而带动社会整体安全素质的提高,为创建平安校园、创建平安南宁作出新的贡献。

  在开展征文活动中,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开展自评的基础上,7月5日前,每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选送学生优秀书信10封,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和事业办、民办学校每校选送学生优秀书信5封,报送我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十)开展宣讲安全文化进学校活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直属学校,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中小学校宣讲安全文化,重点演讲校内外活动安全。各辖区深入巡讲的学校不得少于管辖学校的30%。

  (十一)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在7月5日前将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片、总结和初评的致家长一封优秀书信一并报市教育局安稳科。(电子文稿同时报送到邮箱:awk001@126.com,填报要求见附件1,附件2)。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以便交流学习。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重在抓好落实,确保学校的安全。

  

  附件:

  1、2012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县区、部门填报)

  2、2012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企事业填报)

  3、2012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规范用语

  

  附件1:

  
2012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县区、部门填报)

  


  
报告单位(签章) 年  月  日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一)本辖区、部门  个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面达 %,参加人员 人;“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人,重伤人,同比分别上升(下降) , , 。

  (二)“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本辖区、部门所属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公共场所和单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条,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  张,张贴宣传标语 条,发放资料 份,出宣传板报  期(版)。

  (三)本辖区、本部门共有 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共有 人参与,参与面达 %;检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 处,治理 处;组织专家 位,本辖区、本部门共帮扶家企业,帮扶指导治理事故隐患  个。  个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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