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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2]54号
【颁布时间】 2012-06-07
【实施时间】 2012-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2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气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中国气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沪府发〔2012〕54号)


  

  中国气象局各职能司,上海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十一五”以来,上海气象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气象强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现就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识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是落实国家建设气象强国目标的重要举措

  

  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事业的发展要求,实现我国由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迈进的重要途径。上海气象综合实力较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在全国起步早、起点高,特别是以上海世博会气象保障服务为标志,在综合观测布局、预报平台搭建、气象科技创新、服务方式转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在上海开展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为全国实现气象现代化积累经验,可以充分发挥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示范作用、“窗口”作用。

  

  (二)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是建设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上海的改革开放、民生改善、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对精准化预报服务、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利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可以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支撑作用、保障作用和示范作用。

  

  (三)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是上海气象事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

  

  当前,上海气象事业正处在突破瓶颈、提升能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以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为抓手,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发展方式从以业务现代化为主向科技、业务、服务、管理现代化并重转变,发展动力从以政府主导向政府、企业、社会协同推进转变,发展手段从传统天气预报模式向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管理并重转变,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人才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监测预报服务能力,推动上海气象事业再上新台阶,发挥现代化建设对气象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作用。

  

  二、明确加快推进上海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特征性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度和气象服务水平放在首位,以社会关注度和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实现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为国家气象现代化和气象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引领,率先转型发展。紧紧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需求,调结构,促转型,更加注重发挥公共气象服务的引领作用,更加注重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更加注重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注重改革、开放与合作,促进上海气象事业转型发展。

  

  2.坚持面向民生,促进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民生气象与智能气象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覆盖社区、乡镇的气象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创新民生气象服务模式,完善市民参与互动机制,优化服务产品和形态,强化为市民生活服务的能力,使人民群众享有温馨、及时、周到、有效的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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