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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程合同价、竣工结算备案制度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坚持公平公正、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不得违反合同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文件,不得以审减额作为计取咨询服务费的主要依据。按要求建立完善各项造价咨询业务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恪守《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从业,力求编审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规范、真实、合法有效,要对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恶意压级压价、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责任感,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 四、尽快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 各级管理部门要本着法制统一的原则,对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全面的梳理,凡是与《办法》冲突或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尽快统一到《办法》的规定上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办法》中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和创新性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或具体规定,如: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发承包合同价备案管理、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合理工期评审、工程造价信息采集与发布、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手册等制度,以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办法》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得以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办法》充分有效的贯彻执行。 五、继续制定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为建设活动提供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办法》赋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一项任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的要求,一是建立与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制定规划,逐步完善我省各项计价依据。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市场实际,制定、完善和及时调整现行的计价依据,适时编制“四新”(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技术等补充定额,研究制定施工工期定额,使其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二是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要求,要建立完善信息采集和信息发布制度。拓宽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扩充信息员队伍。扩大信息量,加快信息的更新速度,缩短信息价格发布周期,规范信息采集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全面、准确、快捷、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质量,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三是鼓励开发和推广工程造价计价应用软件。为适应工程造价计价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要求,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要求,制定工程计价软件开发应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程计价软件的鉴定工作,并根据我省计价依据的变化情况,及时促进软件更新升级,加强软件开发应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造价成果的准确性。 六、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办法》是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法定依据,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执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对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各个方面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应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范围、检查方式、组织形式、工作程序以及检查结果的公布等事项。应重点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否有效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对工程发承包合同计价条款的签订、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合法性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种工程计价文件的规范性加强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中的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发承包合同价与中标人投标文件、竣工结算价与备案合同的吻合性、合法性加强监督检查;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的质量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工程造价活动监管,创造一个公正公平、合法和谐、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经济环境,切实使工程造价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传标语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1、《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 3、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保证项目投资安全高效运行 4、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5、依法开展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6、贯彻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7、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 8、严肃查处工程造价违法行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9、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将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10、加强工程造价行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从业行为 11、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保证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12、发挥工程造价管理引导约束作用,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