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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湖政发[2012]21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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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形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各类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播 “终身体育”理念,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体育旅游、体育娱乐和农家乐体育休闲项目,促进体育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机制,不断巩固实施成效。市政府将对各县区贯彻本实施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体育部门。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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