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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2]63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3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6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2012年我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政府纠风办参加)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降低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治理和规范,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因各种收费罚款推高价格问题,确保各类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进城进店进场顺畅无阻,降低中间成本,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实惠。(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参加)

  

  (三)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违规问题。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陕西银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政府纠风办参加)

  

  (四)坚决治理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参加)

  

  (五)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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