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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2]65号
【颁布时间】 2012-06-05
【实施时间】 2012-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发展地方气象事业和气象防灾减灾的需求,明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在“三农”工作和防灾减灾任务较重的市辖区尽快建立气象机构。依托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实现乡村两级气象服务队伍全覆盖。在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计划中,要统筹安排气象防灾减灾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落实相应的人才政策。

  (四)加强科技支撑。各地要把气象科技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针对台风、暴雨、强对流、雾霾和山洪地质灾害等,积极推进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应急管理等科技攻关。加快推进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浙江分院建设,建立气象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平台,为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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