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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2]76号
【颁布时间】 2012-06-25
【实施时间】 2012-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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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南京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2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12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医改进展情况和成效的监测评估,每月汇总实施情况,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年终对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全市医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宣传医改工作进展和成效,解答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正面引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有利于改革推进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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