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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用地政策上对广告业予以支持和倾斜。广告业建设项目要尽量利用存量土地,确需新占用土地的,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四合院区域、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兴办广告产业的,可暂时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 (七)加强广告业技术创新,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升广告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化创意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集成,支持数字化音视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业的应用推广,引导互联网、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电子杂志等新兴广告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广告企业加强行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水平。鼓励广告企业自主开发消费者生活与消费习惯分析、品牌评估系统、广告效果预测、广告收视率及风险分析等广告相关软件,以先进技术和工艺推进广告产业优化升级。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积极引导广告经营单位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和淄博市企业知名字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建立健全广告经营资质评价体系,指导广告企业申报中国一级、中国二级等广告企业资质认定;优先支持取得相应广告资质的广告企业参与各地户外广告发布位置、广告时段、广告版面挂牌、拍卖、招标活动。加强广告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个案、品牌大师、品牌作品的培育和推介,提升品牌战略的带动成效。 (八)扶持创建广告园区,推进广告产业基地建设。立足我市广告业发展基础和特色,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行政指导和政策扶持,重点推进广告创意园区、动漫广告园区、品牌服务园区建设。在中心城区,以“山东齐赛动漫创意基地”为基础,建设和申报“山东广告产业园区”,次中心城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建设广告产业园区或基地,增强园区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加强产业集聚方面的作用,推动形成“培育一批优势项目,建设一批行业基地,发展一批广告龙头企业,形成一个产业集群”的良好态势,打造配套功能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广告产业基地。 (九)加强与国内外业界的交流合作。积极发挥淄博地域位置和传统产业的独特优势,充分拓展广告产业对外交流渠道,加强资源整合,支持先进地区广告企业以合资、合作或者独资等形式在我市布局设点,落地发展。加强文化经贸信息的传递和推介,适时举办高层次的广告交流活动,通过作品展示、行业论坛、企业交流、项目合同等形式,加强广告业务合作与对接。积极组织我市广告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广告节、山东省广告节等重大活动,加强学术研讨和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鼓励广告企业走向国内外市场,积极融入国际国内广告产业链。 (十)积极开发和利用户外广告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建立健全全市户外广告网上审批系统,对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实行备案制度,不再进行异地审批,减少登记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已批准设立合法有效的户外广告设施,因城市拆迁等因素予以拆除的,要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十一)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建设,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构建积极参与公益广告的良性机制;落实和实施公益广告减免税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和刊播;支持公益广告作品评优工作,从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列支部分资金奖励公益广告优秀作品;采取鼓励措施,提高公益广告的刊播比例,扩大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 (十二)营造广告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巩固、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形成完善有效的广告产业监管机制。工商部门履行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防范体系。加强对广告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字号,广告原创作品版权和广告创新技术专利的保护,加大对侵犯广告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广告原创作品登记、广告作品使用和权利授权工作,探索和建立企业内部的原创作品及策划方案备案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创意创新和广告研发智力劳动成果,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