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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各县区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要在各级医改办的协调下,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的强有力实施机制。 (二)强化财力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县区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六项工作机制。一是责任制。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二是督查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三是调度制。由各级医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通报制。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五是考核制。各县区要把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而且要增加权重,年底进行评估、排序。六是奖惩制。对任务完成好的地区进行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和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要向市政府报告并通过适当形式做出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部门、县区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深入挖掘典型经验,扩大宣传效果。全面宣传医改三年成效,深度解读“十二五”医改规划和今年重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医务人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改革规范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