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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强水利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水人事〔2012〕201号)和《关于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2〕191号)要求,上海市水务局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并选送人员参加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国家级二类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工种为水文勘测工; 参加水文勘测工竞赛的人员为基层测站或水文勘测队从事水文勘测工作的人员。 二、竞赛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2009修订)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比赛。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 三、竞赛组织 (一)本次竞赛由上海市水务局组织举办,由上海市水文总站具体承办。 (二)本次竞赛的考核内容由上海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根据竞赛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占30%左右)组合编写题库,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后,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组成竞赛试卷。 (三)上海市水文总站在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四、竞赛安排 (一)6月6日前,各参赛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预赛,选拔推荐参赛选手。市水文总站完成竞赛报名和考务准备工作,各单位按竞赛名额分配表报名。 (二)6月12日-25日,市水文总站组织所有参赛选手,开展赛前集中培训工作。 (三)6月18日前,由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完成竞赛工种题库编写和评审工作,市水文总站组织完成竞赛实施方案,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 (四)6月20日前,市水务局印发竞赛通知和水文勘测工竞赛实施方案。 (五)6月26日-29日,由市水务局竞赛办和市水文总站组织实施竞赛。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在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二)竞赛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三)竞赛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上海市水务局技术能手”称号。 (四)竞赛设立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和优秀组织奖。按照参赛单位所有参赛选手的平均分排名,前三名分别获得团体冠军、亚军和季军;按照预赛和参赛组织情况,对参赛单位设优秀组织奖一名。 (五)对于获奖的团体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组织领导 市水务局成立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 希望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开展一次普遍的技能培训和操作训练,切实把学、练、赛、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竞赛促培训、促学习,促进技术工人素质的提高。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竞赛办公室联系(电话:52397000*692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3.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4.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卫洪达 市水务局副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