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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0〕14号)和《2012年广州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纪要》(穗安会纪〔2012〕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实现安全风险控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在《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广州市2011-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划》(穗安〔2011〕10 号)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j440100/t 117-2011)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广州市一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标。 2、2013年 10月31日前,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标。 (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2012年12月31日前,市重点项目办和市住房保障办的重点工程100%达标。 2、2012年12月31日前,桥梁工程100%达标。 3、2013年10月31日前,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100%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仕容(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林启华(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 张 田(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长) 任广贤(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 成 员: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王洋,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王洋兼任,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达标范围: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2011年已达标的除外)。 2、复评机构: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 3、执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j440100/t117-2011)。 4、达标流程: (1)施工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自评。 (2)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评。 (3)公示、发证。 (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达标范围:市重点项目办和市住房保障办的重点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 2、复评机构: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区(县级市)监管工程由其建设局指定复评机构。 3、执行标准:建筑工程项目诚信评价安全评分连续3个周期在75分以上方可申请达标,达标复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即通过达标。4、达标流程: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自查自评。 (2)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评;区(县级市)监管工程由其建设局指定复评机构负责组织复评。 (3)公示公告达标工程项目名单。 五、任务分工 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的复评及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范围为主项资质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其他由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