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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12-07-01
【实施时间】 201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葡萄酒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十一五”期间,白洋河、五女山、莫高、蓬珠、云南红、御马、华东、新天、长白山、华夏五千年等葡萄酒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表1:“十一五”期间各类型葡萄酒所占比例(%)

  

  ┏━━━━━━━┳━━━━━━┳━━━━━━┳━━━━━┳━━━━━┳━━━━━━┳━━━━━┳━━━━━┓
  ┃ ┃ 干红 ┃ 干白 ┃ 半干红 ┃ 半干白 ┃ 甜、半甜 ┃ 起泡┃ 其他┃
  ┣━━━━━━━╋━━━━━━╋━━━━━━╋━━━━━╋━━━━━╋━━━━━━╋━━━━━╋━━━━━┫
  ┃ 2 006年 ┃ 72. 37┃ 5. 10 ┃ 2. 75  ┃ 1. 02  ┃ 16. 78┃ 0. 72  ┃ 0. 37  ┃
  ┣━━━━━━━╋━━━━━━╋━━━━━━╋━━━━━╋━━━━━╋━━━━━━╋━━━━━╋━━━━━┫
  ┃ 2 007年 ┃ 72. 12┃ 4. 71 ┃ 0. 90  ┃ 1. 06  ┃ 18. 28┃1. 14 ┃1. 73 ┃
  ┣━━━━━━━╋━━━━━━╋━━━━━━╋━━━━━╋━━━━━╋━━━━━━╋━━━━━╋━━━━━┫
  ┃2 008年  ┃72. 78 ┃8. 67  ┃0. 65 ┃1. 35 ┃14. 13 ┃1. 19 ┃1. 22 ┃
  ┣━━━━━━━╋━━━━━━╋━━━━━━╋━━━━━╋━━━━━╋━━━━━━╋━━━━━╋━━━━━┫
  ┃2 009年  ┃72. 99 ┃10. 35 ┃0. 61 ┃1. 67 ┃12. 76 ┃0. 34 ┃1. 28 ┃
  ┣━━━━━━━╋━━━━━━╋━━━━━━╋━━━━━╋━━━━━╋━━━━━━╋━━━━━╋━━━━━┫
  ┃2 01 0年 ┃70. 75 ┃10. 78 ┃1. 41 ┃2. 14 ┃13. 70 ┃0. 30 ┃0.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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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综合利用水平提高

  “十一五”期间,葡萄酒行业依托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通过建立产学研联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高了葡萄酒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基本达到世界主要葡萄酒生产国的水平,同时,在酿酒葡萄机械化种植和病虫害防治方面进步明显,推动了整个行业的科技进步和产品品质提高。

  企业普遍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在酿酒葡萄皮渣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以及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等方面进步明显,部分企业利用酿酒葡萄皮渣提取酒精、单宁等副产品,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二)存在问题

  1.产区发展缺乏统一科学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迅速,但部分地区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酿酒葡萄品种缺乏特点和优势,葡萄酒产品仍以干红葡萄酒为主,干白葡萄酒产量比重偏低,其他类型葡萄酒更是缺乏。对促进全产业链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不足,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大部分地区缺乏对本地区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深入分析、统一指导和科学规划,对产业发展规模、速度与自身规律的关系以及本地区合理产品结构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2.酿酒葡萄基地建设明显滞后

  酿酒葡萄种植是葡萄酒生产的第一车间,是保证产品品质的关键。“十一五”期间,我国葡萄酒产量快速增长,但原料品质及保障能力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拥有稳定酿酒葡萄种植基地的企业较少,企业可控原料比例较低,酿酒葡萄仍以赤霞珠等品种为主,其它品种相对缺乏,导致产品比较单一,亟需在“十二五”期间加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并对酿酒葡萄苗木培育、栽培模式、农药使用、产量控制等方面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保障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

  3.行业科技创新能力相对不足

  在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技术装备方面的科技投入相对不足,葡萄酒生产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仍然较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葡萄酒酿造微生物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缓慢;对优良酿酒葡萄品种选育和种植技术、葡萄酒品质控制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研究还有待加强;部分大型葡萄酒生产加工关键装备仍需进口。同时,部分地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大幅增长,加工产能持续扩大,但种植、酿造、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无法满足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4.葡萄酒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时间较短,行业自律意识比较薄弱,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也相对滞后,葡萄酒产品分级制度尚未完全推广,造成个别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缺乏规范。部分酒庄酒、冰酒等名不符实,消费市场存在质量良莠不齐和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现象,个别企业甚至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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