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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产业链。充分发挥东部地区在品牌、资本等方面的优势,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中西部地区利用较好的自然条件,开发非基本农田种植酿酒葡萄,积极推动中西部葡萄酒产区的种植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分布合理、特色鲜明的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企业区域布局。 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合理发展干红、干白葡萄酒产品,开发推广半干型、半甜型、甜型、起泡葡萄酒等产品,积极开发冰葡萄酒、低醇葡萄酒等特种葡萄酒,促进高档、中档葡萄酒和佐餐酒同步发展并形成合理的产品结构,丰富市场供给。 (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加强葡萄酒行业应用基础研究,提高我国葡萄酒行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葡萄酒生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葡萄酒酿造高级技术人员,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酿酒葡萄品种区域化研究,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葡萄酒酿酒酵母,攻克一批葡萄酒生产关键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广葡萄酒行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完善葡萄酒标准体系,加强企业检(监)测能力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发布实施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明确企业在产业布局、原料保障、生产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必备条件;制定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葡萄酒产品质量标准;建立葡萄酒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支持主要产区建立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示范中心;鼓励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 gb/t22000)、《葡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23543)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 qb/t4111),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专栏3: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1.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以保障葡萄酒质量安全为中心的追溯体系,实现从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产品信息可追溯。 2.葡萄酒企业检(监)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增加原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测、产品检验等仪器配置,支持主要葡萄酒产区建立服务企业的葡萄酒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为企业提供产品检测、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完善葡萄酒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葡萄酒质量标准,规范葡萄酒产地、年份、品种等方面的管理,研究制定冰葡萄酒等特种葡萄酒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范。 4.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诚信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切实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广告宣传、产品追溯与召回等方面的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产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加强品牌文化建设 大力推动优势葡萄酒产区品牌建设,培育和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诚信度高、特色鲜明的葡萄酒生产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重视对葡萄酒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优势的民族品牌。建立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葡萄酒文化,注重葡萄酒文化和品牌建设的有机结合,倡导合理、健康、科学消费,逐步树立我国葡萄酒行业的整体形象。 专栏4:品牌文化建设工程 1.指导并加强品牌建设。针对各地区资源条件和企业特点,制定本地区葡萄酒品牌建设规划,细化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明确地区葡萄酒品牌定位,加快优势品牌的建立与推广,增强其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有能力的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施行业整合,将以产品质量和特色为核心的品牌文化贯彻到产业链的各环节,建立集酿酒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物流、销售一体化的产业结构模式。 3.葡萄酒文化建设。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特别要结合各区域历史、民族、饮食等文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葡萄酒文化。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和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国际葡萄酒展会,展示我国葡萄酒产业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注重政策引导和协调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产业、财政、国土、环保、农业、商务、金融、工商及质检等相关政策,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以及相关政策的衔接,为葡萄酒行业发展创造更为适宜的政策环境。种植、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引导产业协调发展。鼓励酿酒葡萄主产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大型葡萄酒企业根据本规划制定地区葡萄酒产业或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