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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对象和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方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公务员的培训,通过定期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部属高校要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大学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 (四)开展部属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根据部属单位和部属高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加强对各类管理人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依法管理的基本理论,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与本单位管理工作、技术开发、科研等各类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各类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的能力。 (五)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增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重点加强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扎实推进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引导职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5月底以前,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单位和部属高校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计划。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本规划制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方案,确保本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适时抽查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并在2013年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底,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组织总结验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部机关有关司局要指导对口管理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团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构,配备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适时举办法律知识答卷或竞赛,提高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培训各单位的法制宣传骨干力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